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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  2008/10/08 (記者江志雄/羅東報導)

「狗屋式農舍」不是給狗住,而是給人居住的。
大小只有1、2坪

雪山隧道通車後,宜蘭縣部分農地上出現不少1、2坪大小的農舍,遊客開車經過不禁要問,這麼小的屋子能住人嗎?有人猜測是為小狗量身打造的農舍豪宅,傳出很多趣談。

鑽農發條例漏洞

國立羅東高中學生魏婉如、蔡明原,研究宜蘭縣農舍發展現況,特地為這種超迷你農舍取名為「狗屋式農舍」,起因於雪隧開通後,大批外縣市民眾到宜蘭縣定居及投資,有些建商看準箇中商機,與地主聯手合作,避開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的種種限制,可以說是鑽法律漏洞,也是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產物。

農發條例修正案在民國89年元月實施前,自耕農或幫農才可買賣農地,農舍基地只能占農地面積的10%,其他對農舍興建和交易少有設限,修正案上路後,雖開放農地自由交易,卻針對農舍增列諸多限制,像是建屋用的單筆土地最少756坪,戶籍登記滿2年才能新建農舍,且完工5年後始能移轉產權。

依照修正案規定,建商投資至少7年,才能買賣新蓋的農舍,時間拉長,無形中增加不少風險,業者靈機一動,找上89年前便持有土地的地主,以地主之名建造迷你型農舍,並申請建照、使用執照,再伺機脫手,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,過程並不違法。

查報僅需補繳土增稅

羅東鎮吳姓房仲業者說,「狗屋式農舍」面積太小,根本無法住人,如果加以擴建,便成違章建築,幾年前,主管機關修訂相關法令,這種情形若被查報,只需補繳土地增值稅即可,形同為「狗屋式農舍」解套,間接助長取巧的風氣。

吳姓房仲業者認為,「狗屋式農舍」對建商、買家互蒙其利,建商不受農發條例修正案牽絆,可自由買賣農舍,買家不必購買大面積土地,也能建造農舍,省下大筆開銷,主管機關拿不出辦法,讓「狗屋式農舍」在蘭陽平原隨處可見,已成特殊的建築地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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